各投标人:
我校组织的“德馨楼一楼大堂LED电子显示屏”公开招标项目,针对投标人提出的标前疑问,现答复并澄清修改如下:
1、问:序号1第15条,要求中的屏体平均功率,因为每家的平均功率计算是不同,招标要求是写的20%亮度,这在行业中是属于偏低亮度测试,测试意义不大,一般都是要求50~70亮度测试平均功率,那么度很多严谨测试的厂家来说不公平,建议删除“屏体平均功耗”这条参数。
答:序号1第15条修改为“峰值功率:<606.8W/㎡ (100%亮度);静态功耗:< 83.3W/m, (0%亮度)”。
2、问:序号1第18条,要求中的色域覆盖率写着是“DCI-3”,而实际应该是“DCI-P3”,而这个是多个测试标准中偏低测试标准,现在的测试标准更多是“NTSC”标准,DCI-P3大概占90.1%NTSC。因为这条参数是废标项,所以建议增加多几个测试标准的测试,相关技术指标完全可以网上查询。
答:此项修改为“色域覆盖率:≥95%(DCI-P3)或≥90%(NTSC)”。
3、问:序号1需提供具有“CAL”电子产品质量检验资格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,此CAL早年已经被国家取消了,现在国家认可的是:CNAS,所以建议删除CAL电子产品质量检测资格标识。
答:此项修改为“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或CAL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”。
4、问:序号2控制系统中提供具有“CMA”电子产品质量检验资格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,这些都是属于多个设备的参数,例如控制系统、视频处理器、多功能卡,无法在一个设备体现这些检测报告的内容。建议删除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。
答:删除序号2控制系统中第5-7项“▲”符号,即控制系统除第3、4项需提供具备CMA或CNAS或CAL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,原件备查”。
其他不变,欢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响应投标,特此公告。
深圳技师学院
2021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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