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投标人:
我校组织的“法律服务”公开招标项目,针对投标人提出的标前疑问,现答复并澄清修改如下:
1. 关于招标文件P4页评分表中价格分计算方法的问题。
答: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,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:投标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/投标报价)×20。
2. 关于招标文件P2 页“服务人员要求”中团队人员提供证书要求的问题。
答:要求所有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,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或律师执业证)复印件,原件备查。
3. 关于招标文件P4页评分表中“投标人获奖情况”中“评分准则”设置的问题。
答:“考察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荣誉评选中获奖情况”调整为“考察投标人在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荣誉评选中获奖情况”,其他不变。
4. 关于招标文件P5页评分表中“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(限一人)”中“评分标准”关于项目负责人从业时间提供证书要求的问题。
答:本项要求提供律师执业证,而不是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。
欢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响应投标,特此公告。
深圳技师学院
2020年7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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